臺東縣金峰鄉2020洛神花季系列活動
「我是峰子-原創音樂」
壹、活動目的:
為推廣族語語言文化結合音樂人才發展,以培養原民音樂人才為目標,鼓勵熱愛原民音樂的朋友,期望透過競賽的參與,展現音樂的創作力,進而帶動在地文化之效益。
貳、主(協)辦單位:
一、主辦單位:金峰鄉公所
二、指導單位:原住民族委員會、台東縣政府、金峰鄉民代表會
三、協辦單位: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、本鄉各社區發展協會、各村辦公處
參、報名對象及資格:
大專社青組:大專以上、社會人士(已截止)。二人以上即可報名,團員至少1/2以上具原住民身份。
無經紀公司或唱片公司約者,歡迎報名參賽。
每人以報名一團為限,請勿重複參賽,違者視同棄權。
肆、報名期間與報名方式:
一、報名期間:即日起至109年11月20日(星期五)止。
二、報名方式:
(一)電話報名:致電活動小組089-751242#324報名,報名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
午17時。
(二)郵寄報名:報名表及相關附件資料於截止日前郵寄(以郵戳為憑)或親送至:
臺東縣金峰鄉嘉蘭村4鄰166號(金峰鄉公所)
(三)網路報名:請至本所官網http://www.roselle.com.tw/登錄報名資訊。
伍、競賽時間:
一、報到採排:109年11月28日上午9時至12時
二、活動競賽:109年11月28日下午13時至17時
陸、競賽地點:臺東縣金峰鄉歷坵村小米學堂操場。
柒、競賽規則
一、表演內容至少10分鐘不得超過15分鐘(含自我介紹)。
二、原創作品1首、自選曲1首,歌詞語言以中文或族語為主,為鼓勵族語創作,將視族語
歌詞比例及內容加分,實際加分機制由評審團訂定之。
三、參賽演出禁止使用CD、卡拉OK伴唱或MIDI編曲伴奏。
四、樂器提供:主辦單位提供音響、麥克風(含架)、譜架、爵士鼓組、吉他擴大器、鍵盤架,其餘器材需自行準備。
五、評選方法與評分標準:
(一)評選方法:
總分為100分,統計至小數點第一位;若平均分數相等時,以有效評審分數之
最高分數計,若再相等,以次高分數計,以此類推。成績計算後與主辦單位及
評審老師討論,確認無誤後現場公布。
(二)評分標準:
評分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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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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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體默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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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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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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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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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台台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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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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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裝造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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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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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排定賽程及報名後之內容不得請求變更,表演內容不符者,不予計分。
捌、競賽獎勵:
一、大專社青組:峰巔大賞30000元,獎座乙個
二、青少年組:峰青獎10000元,獎座乙個
三、其他(不分組評分):
1.最佳原創獎8000元-獎座乙個。
2.人氣樂團獎5000元-人氣票數最高獲得(投票制),錦旗乙面。
3.最佳主唱獎3000元-錦旗乙面。
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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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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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:00-09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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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到、抽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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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:30-11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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樂團彩排、試音(每組10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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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:10-11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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暖場樂團彩排、試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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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:30-11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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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賓試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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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:50-12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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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息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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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:50-13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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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人開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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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00-13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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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暖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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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20-13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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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官來賓致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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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30-13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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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審介紹、比賽規則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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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40-16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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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式比賽(每組至多15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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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40-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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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績計算(嘉賓演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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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:00-17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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峰美食及攝影展獎項頒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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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:20-17:50 |
成績公告及頒獎、合影 |
拾、其他規則:
一、報名參賽時所填寫之資料及比賽拍攝影片,均授權被使用於官方網站、媒體報導及活動廣宣、PR和製作物上;並可運用於Youtube、社群網站等外部網站,現場拍攝之影片著作權將歸屬主辦單位所有。(於報名時同步請參賽者填寫授權使用書)。
二、比賽之表演內容不可違反善良風俗或社會倫理,亦不可抵觸所有法律、政令及條例,或為毀損個人、團體之名譽或隱私,如出現此行為將取消該參賽資格;若於審查結束後發現上述問題,其獎項將被撤回。(由主辦單位判斷)。
三、比賽報到時,參賽隊伍團員皆需攜帶身份證檢核,確認是否為報名表團員,如有假造或冒名頂替將失去參賽資格。
四、參賽隊伍團隊需於指定時間完成報到,逾時視同放棄競賽資格。
五、參賽隊伍團員之服裝,請選手自備,主辦單位概不負責保管參賽隊伍所攜帶之器材及個人物品。
六、主辦單位在必要情況下,保留所有修改比賽規則之權利,如遇更改比賽規則,將於競賽前由裁判長向參賽選手說明。
七、若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裁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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